谭一两谭老爹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,在易烟云的小说《捡来的小团子是神级锦鲤》中,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。从此之后,他踏上了一段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旅程,与邪恶势力斗争,保护世界的安全。这部古代言情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震撼的故事世界,谭大妈忙应道:“好,好,我这就去做个拍黄瓜,炒瓜炒肉。”她话落,拿了几个黄瓜和苦瓜准备去洗。……。
“不去。”刘氏果断拒绝。
周大周二不依不饶,“娘,你还说你能徒手杀猪,却连个野猪都不敢逮,就是没用!”
刘氏听他们这么一说,脸皮有些挂不住,“谁说我没用?”
周大周二不屑道:“那娘去逮野猪啊!”
刘氏被他们套进去了,想都没想说道:“那好,那好,我这就去逮给你看看!”
“真的?”周大周二睁大着眼睛,欣喜笑道。
刘氏这下话都说出口了,下不来台,硬着头皮回道:“没错。”
周大周二一起笑道:“娘真厉害,要去逮野猪了,我们有野猪肉吃了咯!”
刘氏被他们这一夸,心都飞起来,打算去山上走一圈后回来,再骗孩子们说没有野猪了。
“娘现在就去山上,不过你们得乖乖听话,在家里好好等着娘。”
周大周二笑眯眯道:“是,娘。”
刘氏在家里拿了一把镰刀,就上山去了。
山上树林茂盛,空幽的天空传来鸟儿叽叽喳喳声。
刘氏也不是第一次到山上来,但是还是头一次一个人,难免有些害怕。
她小心翼翼来到山下看不见的地方,蹲了一会儿之后,起身准备离开。
然而,她才刚打算走,身后便突然传来唰唰声响。
刘氏心一紧,微微侧头朝后看去,只见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头大野猪。
这头大野猪比上次追着谭一两的还要大,尖尖的牙齿泛着光,黝黑的毛发油光油亮。
刘氏惊在原地脚都软了。
大野猪看着她,就像看着仇人一般,脸上满是愤怒,大鼻孔一下一下吐着气。
刘氏好似明白了什么,一边朝退去,一边说道:“那个....那个....猪大爷,我只是路过,路过,你家那媳妇,不是我杀的,是那老谭家杀的,你要是想要报仇,就找他们去!”
人家大野猪哪里听得懂她话,跨着猪蹄子就朝她奔来。
刘氏连忙拔腿就跑。
大野猪奋力去追。
刘氏虽然身子骨一直都不错,但是哪里比得上大野猪。
没过多久就被大野猪给追上了。
大野猪也是有脾气的,没有直接上嘴,抬起前脚朝她屁股一蹬。
刘氏猛地朝前扑去。
这山地里什么奇奇古怪的东西都有。
前方正是长着刺的草丛。
刘氏扑倒在草丛中,原本细嫩的皮肤上面四处是刮痕,痛得她直呼呼,“救命啊,救命啊!”
那大野猪许是也怕这带刺得草,一下不敢上前了。
刘氏虽然被扎得浑身是血,但是总算是保住了一天性命。
她长松了一口气,当真不敢再来了。
到了夜里。
老谭家的酱菜也切得差不多了,因为盐不够,所以只能腌制一小部分。
剩下的留着明日再腌制。
谭老爹第一天赶着去买盐,一大早就去了县城。
这次他特地带了谭老爹的玉佩,想着寻一寻谭老爹的家人,所以没有带上谭一两他们。
沿着街道谭老爹一共走了三条街,终于找到了一家典当行。
这种珍贵的东西,典当行可能最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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